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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 深化检教协作 有效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和水平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纪实

陕西检察 2022-06-19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检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之一。


2021年5月份,一份检察建议书,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紧密联接起来,检教携手,共同努力,针对某地发生的未成年人涉黑犯罪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打通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司法保护五大版块,有力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体系建设。


2020年,一起涉及近30人的涉黑犯罪案件摆在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干警的面前。某地一学校多名在校学生,受到涉黑组织引诱,在享受涉黑组织提供的廉价吃喝玩乐、上网游戏后,辍学加入涉黑组织,充当打手,甚至成为涉黑组织规避法律责任,逃避法律制裁的工具,令人十分痛惜。如何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保护,成为该案办理确保“三个效果”的重点和关键。案件庭审结束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刘向东检察长了解案情后,要求院扫黑办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改善学校教育的具体意见。


商洛市教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检察建议内容,分析当前商洛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方案,与市检察院未检干警一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共同推动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


6月初,市教育局通过专题调研,形成了商洛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研报告,摸清了当前的工作形式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强化思想道德和法治安全教育、狠抓校园日常管理、家校协作加强学生关爱以及全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多项针对性措施。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专题培训班


根据专题调研报告的意见,市教育局通过举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专题培训班,开展教育系统普法宣传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辅导培训,召开商洛市校园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对秋季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全市校园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共同推进“一号检察建议”持续落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基层行”专项活动,计划用一年时间在商洛市4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市、县(区)教育局从商洛市司法机关选配法治副校长530余名,组织建设禁毒教育基地8个,红领巾法学院2个,青少年维权岗12个,常态化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已经基本形成。同时,坚持以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校和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严格督导学校执行门禁管理“五步法”,将校园安全“3个100%”和“护学岗”建设纳入县区平安建设考核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范畴,全市已配备校园安保人员2622名,配齐校园安保器材,所有学校实现封闭管理,校园一键报警全部与公安机关联网。


法治进校园基层行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推动家校协作,全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市教育局开展“安全.健康”系列教育活动,排查校园矛盾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调处矛盾,开展心理疏导,实施了万名教师大家访、万名教师结对帮扶万名贫困生“双万工程”活动,密切家校联系,推动学校、家庭共同营造良好成长环境。市检察院探索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开展机制,结合在办案件,开展社会调查,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效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监护管教工作。检、教双方共同发力,不同层次加强家校联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商州区检察院《督促监护令》宣告仪式


商洛市、县(区)教育局主动联系检察、公安、市监、文旅、城管等部门,互通信息,深入开展“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三见警”要求,规范建设护学岗,建立“最小警务单元”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与文旅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周边书店等场所检查,清查不良书籍,清查违规网吧等娱乐场所;组织开展酒店旅店等场所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活动,向相关单位负责人介绍、宣传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制度,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教育局来商洛市检察院反馈检察建议办理结果


按照《检察建议书》要求,商洛市教育局按期回复了办理结果。7月21日,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斌,市教育局安稳科科长张卫军一行,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回复了此次《检察建议书》的办理情况,并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勇,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楠、副主任穆兰,扫黑办、未检办相关负责人一同座谈,针对维护校园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双方表示,将以此次《检察建议书》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教协作,夯实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责任,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法治意识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社会氛围。

来源: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陈楠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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